昨天穿著短褲、T-shirt等公車,正看著手機新聞時,突然一個聲音靠近:「請問妳是許律師嗎?」抬頭發現是一位戴著墨鏡的年輕男生。
:因為我有在follow妳,想要跟你說加油...
:謝謝,一起加油!你住這附近嗎?
:對。
:喔,伴侶盟辦公室就在這附近,平常也可以來參加伴侶盟固定舉辦的一些活動。8/31晚上會談男同志捐血禁令與愛滋歧視的議題。........
他拿出手機,仔細確認記下伴盟地址與活動時間。
最後,才跟我補充:我不是同志,但我就是蠻關心同志平權運動的。
喔,實在很可愛...我當然知道,支持同志權益的很多朋友其實本身不見得是LGBT啊,這對平權運動來說,是很好的跡象與重要成果。
好的,不管是不是同志,詳細活動訊息在此,歡迎一起來!
#週五來作伴 #不純粹法學
我國 「捐血者健康標準」規定曾有男男性行為者,終生不得捐血。今年3月衛福部原先預告修正,放寬規定「5年無男男性行為」即可捐血,然而卻在7月20日驟然宣布: 由於社會各界意見相當分歧,暫緩放寬,維持現狀。
愛滋時常被與男同志相連結, 雖然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」明文禁止歧視感染者,但我們可以輕易發現台灣社會對於HIV/愛滋的汙名仍然嚴重,前述衛福部的改革受挫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。
反同者常以『你們不能捐血又不會少一塊肉」來評論,甚至有人提出「甲血甲用」的主張,這類言論背後反映甚麼樣的心態? 我們又該如何看待捐血這件事的意義?
本次講堂將由許秀雯律師主持,並由謝孟釗律師和陳俊愷法務專員擔任與談人,針對男同志捐血禁令背景、世界各國解禁理由為介紹,從男同志捐血禁令出發,體檢台灣社會的愛滋汙名與歧視議題,歡迎大家一起來討論。
主持人:許秀雯律師(伴侶盟律師團召集人)
與談人:謝孟釗律師(伴侶盟律師團成員)、陳俊愷(伴侶盟法務專員)
時間:8/31(五) 19:30-21:30
地點:伴侶盟辦公室 (台北市景福街188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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